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研究生院采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开展工作,学位论文各环节均在系统提交材料及审核,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学生用户手册(附件1)和导师用户手册(附件2)。请各位同学按时完成各项学位申请工作。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与学生加强沟通,切实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现对本轮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课程学分已修满
2021级-2022级:38学分
2、须缴齐三年学费(因未及时缴纳学费造成论文无法送审,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学位论文预答辩有通过且预答辩材料备案完整。【10月23日(周四)前由中心办公室审核】
二、个人信息核查
(一)个人信息核查 【10月22日-10月23日】
研究生应做好个人信息核对和检查。因个人信息核查属于学籍管理,学生或培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对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及时完成研究生系统、学信网相关信息核查变更。
按送审最新要求,研究生个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导师电子邮箱等信息须补充完善,不可为空。
(二)电子图像采集信息核查(学信网)
研究生核对学信网录取照片及毕业照片。若有误,应及时报给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统一反馈至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信息核查工作关系到研究生的学历、学位信息能否上报,关系到其能否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到研究生本人的正常毕业。若由于研究生本人未能及时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和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而导致不能按时提交论文送审,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受阻,研究生未能及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送审
(一)送审份数分配
自本轮开始,硕士(含学硕、专硕)论文统一送审 2 份,其中境内硕士研究生论文由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各送审 1 份,境外硕士研究生论文由培养单位自行送审 2 份。
(二)盲审版学位论文排版要求
1、须严格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9)》(附件3)进行排版。封面(附件4)、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这些内容均不体现个人信息。
2、盲审版学位论文封面上的研究方向如下,选择一项填写,填写时表述必须完全相符,不能随意更改,研究方向具体请与导师联系确定:
2021级-2022级3个研究方向:行政管理(政府管理)、社会保障、侨务政策与闽台区域治理。
(三)盲审材料提交
1、在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盲审版论文(PDF版)——共提交2次
第一次:10月25日(周六)上午11:00前,用于盲审前电子检测,仅供参考;
本次导师无需登录系统提交中心,论文封面的提交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二次:10月26日(周日)上午11:00前,最终版盲审论文,检测结果提交学校,检测通过论文送审。
论文封面的提交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导师于10月27日(周一)上午11:00前完成论文审批。导师登录系统(路径:系统首页→学位论文→论文送审审批),审核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填写指导教师意见(用于生成学位申请审批书),签署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
☆注:如果学校第一次检测重复率<10%,可以将第一次自行检测的结果作为第二次最终版盲审论文的检测结果提交,须学生本人在检测报告上签写:本人论文检测通过后未再修改论文内容,如有不符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导师手写签名。
硕士研究生盲审论文均通过系统提交 PDF 版(路径:系统首页→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提交送审的论文,应按盲审要求隐藏个人信息(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送审论文的题目、关键词等若有调整的,应填报最新准确信息。
注意事项:研究生应对自己负责,导师应切实把关,确保论文版本无误、论文信息无误,保证论文格式正确、文档能正常打开、无缺漏页、无乱码、表格不能截图等。若因论文版本错误、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被送审专家退回,或无法匹配送审专家,或专家的研究方向与论文研究方向不一致而影响送审结果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2、提交纸质最终稿盲审版论文1份——提交1次,10月27日(周一)上午11:00前
为方便学生打印论文,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封面。学位论文封面电子版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统一用250克铜版纸(A3)自行打印及装订。
3、提交2次的知网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简洁版)——10月27日(周一)上午11:00前
须导师手写签字后才能提交中心。——由预毕业生完成。
4、提交导师签字后的简洁版知网重复率检测报告扫描件图片至云盘——提交2次,10月25日(周六)上午11:00前、10月26日(周日)上午11:00前
10月25日上传第一次至下方云盘:
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40def096037d20265d159c18d9c8d7bc
25年第三批次-盲审前第一次电子检测报告扫描件-10.25
10月26日上传第二次至下方云盘:
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cbff4950b4888ee52418a832a2d63047
25年第三批次-盲审前第二次电子检测报告扫描件-10.26
【上传页面填写:完整学号-姓名-导师姓名】,谢谢!
检测结果处理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华大研〔2022〕18号)执行。
论文送审前检测结果按如下规定处理:
① 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去除本人复制比”)<15%的论文(学院要求知网检测低于10%才能送审),视为通过检测,经指导教师确认后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② 15%≤去除本人复制比<25%的论文,由所在学科培指会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审核。若该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位申请人应在培指会公布认定结果一周内认真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参加复检。复检通过(去除本人复制比<15%)的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确认后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未能通过(去除本人复制比≥15%)的,则延期半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检测。
③ 去除本人复制比≥25%的论文,由所在学科培指会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审核。若该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位申请人延期半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检测。
(四)关于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
① 各份评阅成绩都不低于70分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进入答辩环节。
② 1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由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重新送审2份。若重新送审的2份评阅成绩都不低于70分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可进入答辩环节。
③ 2份及以上评阅成绩或平均成绩低于70 分(含重新送审)的,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认真、全面修改,延期至下一个毕业批次方可重新申请送审。
(五)复审
进入论文复审环节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由相关培养单位送复审。复审不要求必须送原专家。
凡进入复审环节的研究生,均应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要事项知情承诺书》(附件 5),由培养单位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件发送至学位办邮箱,纸质版原件由培养单位自行存档备查。(复审的评审费由复审的研究生支付,预计2份400元,多退少补)。
注意事项:因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后提交复审不及时,或因答辩时间安排等各种原因,导致复审学位论文评阅书不能在答辩前返回的,学位申请人应延期至下一个批次申请学位。
四、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程序
1、提交送审评阅(盲审)学位论文。——2025年10月26日上午11:00前提交;
2、送审结果的反馈与处理——预计2025年11月中下旬左右;
3、送审成绩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预计2025年11月下旬左右;
4、答辩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预计2025年12月中上旬
⑴ 重复率<1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15%≦重复率<2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提交研究生院并通过重复率电子检测(重复率小于15%,下同),才能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⑵ 25%≦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重新参加预答辩、送审、答辩,经过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⑶ 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延期一年毕业,重新申请学位。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准予毕业。
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论文撰写工作,保证独立完成,切勿抄袭。建议在送审之前先自行检测下文字重复率(学院要求知网检测低于10%才能送审)。
5、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预计2026年1月中旬左右
备注: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论文送审上传系统前、答辩前、答辩后学校电子检测前都一定要提前自行知网重复率检测(需检测3次),要留足时间修改。每个环节的检测报告重复率必须在10%以下,检测报告都要导师签字交中心。
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