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201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学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课程学分已修满。(单证:41分,双证:43分)
2.须缴齐三年学费(因未及时缴纳学费造成论文无法送审,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学位论文3月12日预答辩通过且预答辩材料备案完整。
4.开题报告需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以前通过开题的开题报告电子版还未上传到研究管理系统的同学务必在3月20日17:00前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华侨大学”主页→“信息门户”→“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论文开题申请”)。
5.单证、双证预毕业生都须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填写的学籍基本信息除了带※号的,还包括以下字段:姓名拼音(小写不必空格)、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籍贯、生源地、港澳台侨、学院、专业、学生类别、年级、导师、学制、培养方式、入学年月、校区、是否留学生、户口所在地、电子信箱、手机号码。
双证预毕业生还须核对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信息、电子图像采集信息,并打印学信网信息1份自己保存,暂不用交中心。
各位研究生应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早向MPA中心、研究生院反馈并提交变更申请。以上信息的填报、核对工作,关系到各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能否上报,关系到能否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到正常毕业。--3月20日17:00前务必完成。
备注:(成绩审核未通过、超过学习年限、欠缴学费、开题通过未满一年、2011级以后的同学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未通过、预答辩未通过或备案材料不完整等的学生不能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不得送审学位论文。下次论文送审时间:2016年9月中下旬左右)
二、 学位论文送审要求
1.盲审版学位论文排版要求:
须严格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附件1)进行版排版。封面(附件2)不体现个人信息、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不体现个人信息;删除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这三部分内容。
2.盲审版学位论文封面装订要求:
请于3月19日(周六)下午(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到中心办公室领取校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的学位论文正式封面后再装订论文。
(建议:在领封面装订之前论文必须已经排版好并打印完毕,请勿在领取封面时才要排版、打印论文,以免来不及交稿。)
3.盲审版学位论文封面上的研究方向如下,选择一项填写(具体请与导师联系确定):
论文的5个研究方向如下:
⑴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研究 ⑵公共部门资源管理研究
⑶社会政策与管理研究 ⑷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
⑸侨务理论与管理研究
4.须提交的送审材料:
⑴纸质版-盲审版论文(2份或3份,具体见下一段),于3月20日(周日)17:00前提交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的盲审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须一致)发送到中心邮箱(mpa@hqu.edu.cn)。电子版务必为“.doc”格式,于2016年3月20日17:00前发送,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送审版论文.doc”。
送审论文份数:①预答辩评分低于70分和排在预答辩组后10%的同学送审3份论文,须领取3张封面、打印3份论文。②排在预答辩组前90%的同学送审2份论文,须领取2张封面、打印2份论文。(送审份数已发短信通知到个人)
⑵《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2张(附件3),需研究生本人填写后提交导师亲笔签字。导师未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的论文一律不予送审。第一次送审未通过,评阅专家要求修改后重送的学位论文也须经过导师同意并签署同意书。
5.关于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
⑴各份评阅成绩都不低于80分的,可以参加答辩;
⑵各份评阅成绩有低于80分但不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⑶各份评阅成绩都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
⑷只有1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的,修改论文后,送原评阅专家重审,且另送1份论文给其他专家评阅。若重新送审的2份评阅成绩都低于70分,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若重新送审的只有1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由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备注:重新送审的论文盲审评阅费需由学生个人支付,每篇350元;第二次送审成绩在2015年5月20日前仍未收到的,不得参加本次答辩。
6.关于申请答辩优秀
学位申请者若希望论文答辩取得优秀成绩,须在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时向中心办公室和研究生院提出申请,须送审3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最终成绩由论文送审平均成绩的60%和答辩平均成绩的40%构成,综合成绩达到88分及以上为优秀。
三、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程序:
1、申请送审评阅(盲审)学位论文。----2016年3月20日提交
2、送审成绩通过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预计2016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3、答辩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答辩结束后
重复率≥20%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其中,20%≤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半年毕业;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1年毕业。
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论文撰写工作,保证独立完成,切勿抄袭。建议在送审之前先自行检测。
四、其他时间安排
1.送审结果的反馈与处理:预计2016年5月上、中旬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预计2016年5月中下旬
3.答辩时间、电子检测:预计2016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4.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预计2016年6月底
备注: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6年03月15日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5).doc
附件2: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2-盲审版.doc
附件3:送审导师同意书.doc
附件4:学校分发统一封面.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