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校研究生院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MPA中心定于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进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现将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答辩顺序
第一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上午8:20 地点:文种楼101教室
答辩学生:1、傅文聪 2、蔡天富 3、陈伊玲 4、郭善慧 5、韩妤华
6、黄双婷 7、黄溦 8、黄毅 9、黄宗喜 10、李珊虹
11、连晓旻 12、吴伟钊
第二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上午8:20 地点:文种楼102教室
答辩学生:1、雷云 2、戴巍巍 3、杨震 4、陈新 5、戴艺璇
6、柯惠玲 7、林蓝 8、罗思颖 9、施莹 10、吴斐
11、吴思思 12、张丽敏
第三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上午8:20地点:文种楼201教室
答辩学生:1、傅冰 2、李卫红 3、蔡晓喆 4、陈银娇 5、黄旭茹
6、黄印鑫 7、连珞菲 8、林志阳 9、刘晓莹 10、宋君君
11、许承龙 12、许贻霖
第四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上午8:20地点:文种楼202教室
答辩学生:1、陈金象 2、潘土水 3、孙炳林 4、王雪玲 5、姚煜
6、粘秋生 7、黄志军 8、上官顺结 9、施江鑫 10、许雅斐
11、颜福兴 12、张燕阳
第五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下午2:20 地点:文种楼101教室
答辩学生:1、李馨 2、蔡小惠 3、芦超 4、苏杭 5、康美画
6、林辉 7、吕晓琳 8、施滨滨 9、王冬 10、肖颜婷
11、杨舒怀 12、郑传景
第六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下午2:20 地点:文种楼102教室
答辩学生:1、杜玲玲 2、郭翠琼 3、林小龙 4、王斌斌 5、蔡伟斌
6、陈炳发 7、陈伯钊 8、黄威 9、吕亚旋 10、潘志聪
11、王坚强 12、钟云婷
第七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下午2:20 地点:文种楼201教室
答辩学生:1、吴清松 2、蔡浩 3、陈丽 4、陈彬颖 5、陈思思
6、陈雅丽 7、郭文森 8、黄理环9、连丽阳 10、卢心心
11、姚柳林 12、郑珺瑜
第八组 2015年5月30日 星期六 下午2:20 地点:文种楼202教室
答辩学生:1、吴忠溪 2、蔡清雅 3、洪盈莹 4、侯雅丽 5、李力为
6、林达筠 7、林辉玲 8、林琳 9、苏丽阳 10、孙文集
11、王玉算
注意事项:
1.答辩前请提前将陈述时使用的演示文稿(PPT)拷贝到答辩时所用的电脑内,迟到者在该组答辩结束后方可进行答辩;
2.请按以上顺序上台陈述(已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列);
3.PPT汇报时不得体现导师、个人信息;
4.汇报时答辩人须做好答辩记录(空表由中心准备),答辩结束后复印一份自留,将原件交由答辩组秘书。
二、答辩程序
1、MPA中心领导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宣布答辩程序。
3、答辩人做论文汇报(汇报时不得介绍本人及导师的情况)
论文答辩人汇报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框架结构、主要观点、创新点、不足之处。答辩汇报时结合自己所做的PPT,时间不超过8分钟。每位答辩人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4、各位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每位评委提问一般不超过两个问题,答辩人做好记录并做相应回答。
5、答辩委员讨论决议书、投票。答辩人和旁听人退席
(1)答辩委员对论文选题、理论水平、创新性、答辩情况、不足之处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论文要求的水平;
(2)投票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对于学历生(双证),委员还需对答辩者可否毕业进行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认定答辩委员会同意毕业;
(3)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4)未通过答辩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表决的学位申请者,经答辩委员同意,可再次申请答辩。再次申请,须在首次答辩后的半年至一年时间内提出,不得超过硕士专业学位学习的最高年限,且只能有1次。再次答辩仍未通过这,取消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资格。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论文评语及决议书。
7、答辩委员会成员与答辩学生合影。
8、答辩会结束。
三、答辩之后事宜
1、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详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答辩时须将答辩委员所提问题及本人回答问题的内容做好会议记录,结束后将个人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该表答辩时由秘书发给每位同学)复印一份,原版交给答辩委员会秘书;复印版回去后整理成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答辩记录”并于5月31日17:00前以附件形式发至mpa@hqu.edu.cn 。
2、提交电子版检测论文1份
电子版检测论文存档的所有内容必须保存在同一个word文档内(封面-学位论文独创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文档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MPA-导师”于6月2日(周二)17:00前发至导师邮箱,经导师审阅后,请导师在6月4日(周四)17:00前发至中心邮箱mpa@hqu.edu.cn 。按规定中心不能接收研究生个人报送的电子检测版学位论文。中心将于6月5日(周五)下午统一将论文电子检测版报送研究生院。中心接到检测结果会尽快反馈给每位同学,在这期间请不必致电中心查询检测结果。
3、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导师同意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2份, 该同意书必须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于6月5日(周五)17:00前提交中心办公室。
★特别提醒:
学校检测率规定:论文电子检测文字重复率<30%,通过电子检测,答辩有效;30%≤文字重复率<50%,答辩无效,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半年毕业;文字重复率≥50%,答辩无效,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一年毕业
(建议在提交电子版检测论文前,请务必自行检测论文的重复率,自行检测的重复率须较低于学校的要求。)
4、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存档版纸质版4份
纸质版论文与电子检测版论文必须一致,装订顺序: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于6月5日(周五)17:00前提交中心办公室。存档论文纸质版4份,其中2份存档版需用学校统一发放的封面(请装订论文前先到中心领取封面),另2份用蓝色卡纸装订。装订后纸质版论文中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声明”页(详见附件3,该页可复印)必须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名,否则不予接收。
四、硕士学位审议与授予程序
1.MPA中心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报送到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报送相关学位分委会审议。
3.学位分委会对每位申请硕士学位者的材料进行审议,并表决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并将审议通过的申请者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分委会审议通过的硕士学位申请者名单进行审议,表决是否按分委会审议通过的硕士学位申请者名单授予硕士学位,并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的同学答辩时请着正装。
2、答辩当天请携带学生证、一卡通(办理离校手续后还会退回给每位同学)交至中心办公室,毕业前由中心统一前往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未提交的同学自行到校办理离校手续。
3、有向图书馆借书未归还的同学,请在答辩前自行到学校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图书未归还的同学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4、本次提交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将作为存档资料,请各位同学打印后认真校对再提交。未按要求、规定时间提交或检测不合格的将会影响您正常毕业。
5、顺利通过本次答辩、电子检测的同学预计在2015年6月下旬领取证书;学校一年一度的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预计将在2015年6月下旬举行,届时中心会另行通知。
(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2015年5月26日
附件1-学位论文答辩记录.doc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导师同意书(学生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