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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毕业生论文送审准备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3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校研究生院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汇编》、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计划安排的要求,本学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论文送审资格

1、课程学分已修满。

2、须缴齐三年学费(截止9月27日17:00前,因未及时缴纳学费造成论文无法送审,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2013年9月前已通过开题的研究生,2011级研究生必须通过预答辩。

4、开题报告需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未提交的同学务必在927日17:00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华侨大学”主页“信息门户”“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论文开题申请”)。

5、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9月27日17:00前务必完成。

6、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后同意送审。

二、 论文送审要求

1、 提交已定稿纸质版学位论文需严格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附件中下载)

2、 盲审论文提交要求:封面(附件中下载)、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不得体现作者、导师的姓名;删除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这三部分内容(各位研究生可将论文电子版保存为盲审版、答辩版)。

3、 9月30日需到中心领取校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的学位论文正式封面。

4、封面上的研究方向(请与导师联系确定):

区域与公共管理研究

城市与地方政府管理研究

公共部门资源管理研究

社会政策与管理研究

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

侨务理论与管理研究。

5、盲审论文需打印一式2份 提交中心办公室最后提交时间:2013年10月7日17:00前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附件中下载),需研究生本人填写后提交导师亲笔签字。

注:请各位同学抓紧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并提交导师,利用国庆节放假期间排版、打印,打印后放至华超文印店(华大超市一楼店面)10月8日上班时中心会前往该店,未按期提交或逾期提交者不予送审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请用信封装好后放至学院一楼MPA信箱。

6、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2份都不低于80分的,可以参加答辩;低于80分但不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参加学位论文答辩;2份成绩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1份成绩低于70分的,修改论文后,送原评阅专家重审,且另送1份论文给其他专家评阅,若重新送审的2份成绩都低于70分,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若重新送审的只有1份成绩低于70分,由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7、学位申请者若希望论文答辩取得优秀成绩,须在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时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院聘请2名评阅人进行全盲审。每份评阅成绩不低于85分、评阅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的学位论文,方才具有答辩成绩评优的条件。

  三、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程序:先申请送审评阅(盲审),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最后进行学位论文的重复率电子检测。文字重复率<30%通过电子检测;30%≤文字重复率<50%答辩无效,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半年毕业;文字重复率≥50%答辩无效。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一年毕业。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论文撰写工作,保证独立完成,切勿抄袭。

四、其他时间安排

1.送审结果的反馈处理:预计11月中下旬。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预计12月上旬。

3.电子检测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预计12月15日前。

4.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预计2014年1月20日左右。

   (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2013923

学位论文封面【MPA在职研究生请使用此封面】-空表.doc

学位论文封面【MPA在职研究生请使用此封面】-填写模板.doc

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新版).doc

 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