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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夏季毕业生论文送审准备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8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校研究生院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汇编》、专业学位教学计划安排的要求,本学期学位论文送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学位论文送审相关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 论文送审资格

1、课程学分已修满

2、须缴齐三年学费(截止3月6日17:00前,因未及时缴纳学费造成论文无法送审,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2012年3月前已通过开题的研究生

4、开题报告需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未提交的同学务必在36日之前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华侨大学”主页-“信息门户”-“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开题管理”-“论文开题申请”)

5、论文经导师审阅后同意送审

二、 论文送审要求

1、 提交已定稿纸质版学位论文需严格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附件中下载)

2、 盲审论文提交要求:封面(附件中下载)、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不得体现作者、导师的姓名;删除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这三部分内容。(各位研究生可将论文电子版保存为盲审版、答辩版、电子检测版)

3、 打印前需到中心领取校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的封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封面上的研究方向(请与导师联系确定):

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研究

公共部门资源管理研究

社会政策与管理研究

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

侨务理论与管理研究。

5、盲审论文需打印一式2份,提交时间:2013年3月12日前;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附件中下载)需本人、导师亲笔签字

6、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2份都不低于80分的,可以参加答辩;低于80分但不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参加学位论文答辩;2份成绩低于70分的,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1份成绩低于70分的,修改论文后,送原评阅专家重审,且另送1份论文给其他专家评阅,若重新送审的2份成绩都低于70分,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基,若重新送审的只有1份成绩低于70分,由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答辩。

  三、自上学期开始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程序发生改变:先申请送审评阅(盲审),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最后进行学位论文的重复率电子检测。文字重复率<30%通过电子检测;30%≤文字重复率<50%答辩无效,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半年毕业;文字重复率≥50%答辩无效。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一年毕业。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论文撰写工作,保证独立完成,切勿抄袭。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2013228

学位论文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