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最新通知《201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对本轮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起止时间:本学期教学周第三周至第四周末(2012.9.17-9.28)
2.适用对象:所有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即含正常毕业及延期、提前毕业学生,含港澳台侨、留学生,含盲审及非盲审学生。(注意:以上学生均需已经通过研究生院《预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名单报送表》的审核,未通过成绩审核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送审资格审查环节。)
欠缴学费的学生不能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不得送审学位论文,请于9月25日前缴清3年学费,由于未缴清学费不能送审论文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3.研究生院审查:审查开题报告情况,确认盖章并备案。注:从2008级学生开始,所有开题报告均已经采用在线提交方式,2008级以前的学生需要根据《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在线填报的通知》(详见http://yjsc.hqu.edu.cn/2010old/news.php?id=277)的要求,进行补录。开题报告时间和内容应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一致。
(外网不能登录华侨大学主页信息门户,可登录MPA中心网站—教学培养栏查看华侨大学VPN网关使用说明)
4.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务必采用2011年9月起更新的新版格式。
格式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常用下载→学位区→《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1年版)见附件
导师和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组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未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将不得送审。
二、学位论文送审
1.起始时间:第五周至第十三周末(2012.10.8-11.30,由于遇上国庆,时间适当调整)
2.2012.10.8-10.12学生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管理),学生确保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关系到其能否顺利获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务必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到正常毕业。
3.封面发放(中心办公室领取):2012.10.8(周一)下午3:00为已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发放研究生院统一的学位论文正式封面。
送审与归档论文请用研究生院下发的正式封面,其他用途的论文请用其他封面打印。
4.导师批准送审的意见
导师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见附件,并夹入学生打印论文的封面页后一页。未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的论文一律不予送审。第一次送审未通过,评阅专家要求修改后重送的论文也须经过导师同意,签署同意书。
5.盲审论文提交(2012.10.9(周二) 11:00之前)
(1)提交送审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经导师审核后的终稿、必须隐藏作者及导师的一切个人信息、必须完整打印,用正式封面装订两份交中心办公室。收齐汇总的学位论文一份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负责盲审,送审到高校专家;一份由中心送审到实际单位的专家。
送审的学位论文包括封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盲审时用不签字的;导师已签字的存档时要用)、中英文内容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语、参考文献。封面的“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公共管理硕士”,“所在学院” 填写“公共管理学院”,“论文提交日期”填写“2012年10月”其余不填写。
(2)希望取得答辩成绩优秀的学生,必须于2012.9.25日下午5:00之前致电中心办公室登记、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上交的两份学位论文须全部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全盲审。:
三、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1.起止时间: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末(2012.12.10-12.21)。与答辩结束后的学位申请材料一同提交。
2.按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阅定稿后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一同报送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重复率≥ 30% 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其中,30% ≤ 重复率﹤50% 的学位论文,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半年毕业;重复率≥ 50% 的学位论文,修改论文,重新送审和答辩,延期1年毕业。
3.导师须审定报送电子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将其发送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并填写报送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同意书(内容包括报送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已经导师审核,并由导师提交)。
四、其他时间安排
1.送审结果的反馈和处理:预计第十二周到第十三周末
2.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末
3.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和离校手续:第十五周至第十六周末
4.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第十七周至第二十周
各位研究生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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