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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在职(单证)调剂通知]关于2015年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接收调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1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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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接收调剂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1  浏览次数:

我校2015年在职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已于1月份结束,其中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由于部分考生放弃等原因,现有部分名额可用于接收调剂考生,现将调剂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有意向调剂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要求(详见第一批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向我校研招办递交调剂申请:

1.调剂申请时间:调剂考生于201634日前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调剂申请表电子版发往84737335@qq.com

2.通知参加复试:根据考生的申请表进行复核,在201637日前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①调剂申请表原件(原报考单位盖章,表中本人签字处需签字)

②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确认);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携带原件核对)

上述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按所列次序装订。

其中原报考单位盖章可在310日前补交。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复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附件:调剂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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