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侨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的全国统考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0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和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0级MPA研究生培养院校考生数据统计表》(秘书处[2010]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第二阶段有关笔试和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参加第二批次复试的考生请注意,此批次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复试结果报送学校及有关部门后再决定是否录取。此批次复试时间非常紧迫,考生如果无法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环节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试的机会。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注意,被我校录取为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的考生,将不再给予参加2011MPA双证班的复试、录取资格。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权衡决定是否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考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并通过复试将无法被录取。)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测试。资格审查由华侨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审查。
1.报考者本人持报名时由报考点生成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为公务员的,其《资格审查表》必须由市级人事部门盖章后,然后还需要到省人事部门盖章备案。考生可以自行到省人事部门办理,也可以由华侨大学MPA中心代为统一到省人事部门办理。需要由华侨大学MPA中心代办的,请填写书面申请表(点击下载公务员考生代办《资格审查表》省人事部门盖章的申请(第二批).doc),在资格审查时经校研究生处审批后,将资格审查表交给校研究生处,并将书面申请表提交给华侨大学MPA中心。
《资格审查表》(在福州或者厦门现场确认后报名点报名时生成的)如有遗失的,请与华侨大学研招办联系索取带电子照片的表格,不能下载样表填写。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不提供)。
3.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30-5:30 ,华侨大学研究生处 (华大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216室-进入华侨大校正门后左手旁第一幢楼)。
有关资格审查的问题可以咨询华侨大学研招办:22692539、22692540
三、复试(笔试及面试)安排:
(一)复试(笔试)由华侨大学研究生处组织: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
2、笔试形式:开卷
3、笔试地点:华侨大学文种楼303教室(复试地点请点击链接)
4、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政治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教材自行准备,也可以由华侨大学MPA中心代借,请考生于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或者27日上午登记借出,并于笔试结束后归还。)
(二)复试(面试)由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
1、面试时间: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30-11:30
2、面试地点:华侨大学文种楼304教室
3、面试内容:3分钟个人简介后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4、面试须提交的材料:
(1)提交电子版材料。《第二阶段复试(测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表》;《2010年在职MPA个人简介》。表格样式请点击附件下载。请把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并于2011年1月26日晚上10:00之前发到MPA中心邮箱mpa@hqu.edu.cn ,文件名改为“考生姓名”+“的面试材料电子版”,末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将不予安排面试。
(2)缴交复试费用及提交面试纸质材料。
缴交复试费用50元/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恕不退还该费用);
提交《第二阶段复试(测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没有获取学士学位的可以不提供)。请把以上材料于2011年1月27日上午10:30面试前提交到华大MPA中心。否则将不给予安排面试。
有其他问题请致电:
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 22693725 22693809 郑老师
附表格:某某某的面试材料电子版.rar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