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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0年MPA复试通知(在职 已完成)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3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华侨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一阶段的全国统考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0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和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10级MPA研究生培养院校考生数据统计表》(秘书处[2010]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第二阶段有关笔试和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三门联考总分177分;单科分数线为:综合知识41分,英语37分,公共管理基础73分。按姓氏排名复试名单及编号如下:
1白雅芬、 2蔡艺青、 3蔡志伟、 4陈平磊、 5陈  倩、
6陈倩如、 7陈祥南、 8陈雅斌、 9陈  瑜、 10陈远宏、
11杜菊梅、12傅  冰、13郭春乔、14郭惠珲、15何  芳、
16洪智育、17黄桂程、18黄  璟、19黄生春、20黄  雯、
21黄旭暕、22黄雪燕、23雷  云、24李艺鹏、25林梅芳、
26林  森、27卢心心、28吕燕霖、29苏冰冰、30苏洪梅、
31苏  琳、32苏墨林、33涂双滨、34王洪龙、35王锦斌、
36王艳冰、37王铮楠、38吴秋燕、39吴忠溪、40肖世妙、
41谢培清、42许达升、43许向文、44许泽润、45杨志建、
46张  婧、47张  强、48郑仁炜、49朱青南、50卓兴良。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注意,被我校录取为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的考生,将不再给予参加2011MPA双证班的复试、录取资格。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权衡决定是否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考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并通过复试将无法被录取。)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综合测试。资格审查由华侨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审查。
      1.报考者本人持报名时由报考点生成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有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指其档案所在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考生为公务员的,其《资格审查表》必须由市级人事部门盖章后,然后还需要到省人事部门盖章备案。考生可以自行到省人事部门办理,也可以由华侨大学MPA中心代为统一到省人事部门办理。需要由华侨大学MPA中心代办的,请填写书面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在资格审查时经校研究生处审批后,将资格审查表交给校研究生处,并将书面申请表提交给华侨大学MPA中心。
      《资格审查表》(在福州或者厦门现场确认后报名点报名时生成的)如有遗失的,请与华侨大学研招办联系索取带电子照片的表格,不能下载样表填写。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资格审查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不提供)。 
      3.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华侨大学研究生处 (华大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216室-进入华侨大校正门后左手旁第一幢楼)。
 
      有关资格审查的问题可以咨询华侨大学研招办:22692539、22692540
 
     
      三、复试(笔试及面试)安排:
     (一)复试(笔试)由华侨大学研究生处组织: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00-10:00
      2、笔试形式:开卷
      3、笔试地点:华侨大学文种楼201教室(复试地点请点击链接
      4、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政治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教材自行准备,也可以由华侨大学MPA中心代借,请考生于1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登记借出,并于笔试结束后归还。)
      (二)复试(面试)由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
      1、面试时间:2010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10-12:10
      2、面试地点:华侨大学文种楼102教室
      3、面试内容:5分钟个人简介后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4、面试须提交的材料:
      (1)提交电子版材料。《第二阶段复试(测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表》;《2010年在职MPA个人简介》。表格样式请点击附件下载。请把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并于2011年1月18日中午12:00之前发到MPA中心邮箱mpa@hqu.edu.cn ,文件名改为“考生姓名”+“的面试材料电子版”,末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将不予安排面试。
      (2)缴交复试费用及提交面试纸质材料。
缴交复试费用50元/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恕不退还该费用);
提交《第二阶段复试(测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没有获取学士学位的可以不提供)。请把以上材料于2011年1月20日上午10:10面试前提交到华大MPA中心。否则将不给予安排面试。
 
有其他问题请致电:
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 0595-22693726周老师  22693725  郑老师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