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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1日 17:51    作者:     来源:     点击: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认:详见报考点公告

间:2017年12月23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建于1962年的政治系。现涵盖公共管理、政治学两大学科,具有从本科教育到博士教育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成立于2007年,招收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人员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教师团队由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具有理论修养和行政管理经验的多位省、市、区等政府部门领导为兼职教授。中心采取双导师制,为每位MPA研究生配备校内专业学术导师和在公共部门任职的校外实践导师,并成立“实践导师教研室”。MPA教育中心着力打造精细化MPA品牌,其核心课程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培训、培养要求设置的。大力推广案例教学,中心在传统案例教学方法基础上又开发出桌面演练教学法,参会介绍经验时获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参会老师的好评。在首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评选中,中心推荐的9篇原创案例中有4篇第一批直接入库,案例参评及入库数量位居全国MPA培养院校前列。2016年10月份中心受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委托,承办了“2016年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13期案例教学培训暨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中心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沟通交流,以丰富的科研成果和扎实的教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服务。

一、办学特色

办学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公共精神和职业化的人才培养为根本,打造品牌,精细化内涵发展;

政府支持:省市主管部门多次发文委托华侨大学开展MPA教育培养;

服务地方:利用地缘优势,服务于地方政府及非政府部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师资力量:聘请校内外名师授课和政府高级管理人员开设专题讲座,建立学术和实践双师制;

课程安排:案例教学与讲授相结合,阅读思考与完成作业相结合,使所学知识及时消化;

案例教学:在课堂上通过桌面演练、角色模拟、讨论争辩、教师点评与理论概括等方式,增加了研究生的课堂参与度及知识理解与应用能力;

培养成果:近年来,我校MPA在校研究生及毕业生至少36人次获得职位晋升或各级奖励,其中15人晋升为处级干部,20人次获地级市以上奖励。1名MPA研究生毕业论文获评第六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1名MPA研究生毕业论文获评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

课外活动:拓展训练、联谊活动、参观考察、小组讨论等方式促进同学间的沟通与交流;

学术交流:与境内外相关高校密切联系,合作互访,参与全国性MPA研究生交流活动;定期组织MPA研究生前往境内外著名高校访学交流;

搭建平台:华侨大学校友会和MPA联合会与各级政府密切合作,架起交流沟通平台。

二、培养模式

(一)目标与方向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培养方向: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侨务政策与管理、教育行政管理。

(二)课程设置

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境外经验引进与境内本土化相结合、传统经典与现代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突出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的提高;基础课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和电子政务等;专业课主要包括宪法与行政法、非营利组织管理和公共经济学等。选修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危机管理、城市公共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侨务政策与管理、公共伦理等。实践课程包括团队合作与拓展训练、社会实践、社会调研、学术交流等。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综合运用教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培养环节的工作。

3.通过建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发挥集体教育培养的作用。  

4.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3年。在校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应少于36学分。授课时间一般每月相对集中上课一次,安排在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以面授为主。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是培养单位理论导师,另一位是来自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管理者。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经过开题、研究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送审评阅和答辩、电子检测等环节完成。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通过电子检测后,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即双证)。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一、学制与在校年限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3年。在校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二、招生方式

招生(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等事宜通知,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填写清楚。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华侨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按要求操作;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3.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3.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英语二(204)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复试分数线一般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3月中旬公布)执行,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研招办和MPA中心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MPA中心将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五、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和MPA中心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MPA中心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18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25200)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学费每学年15000元/人·年,分三年缴交,也可一次性缴清。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招生联系方式

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5-22693725、0595-22693726 陈老师

MPA教育中心主页:http//mpa.hqu.edu.cn

MPA教育中心邮箱:mpa@hqu.edu.cn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zs.hqu.edu.cn/

八、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2.请考生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MPA教育中心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欢迎您报考华侨大学MPA,预祝您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