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录取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15年华侨大学招收在职MPA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6日 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5年华侨大学招收在职MPA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时间:6月23-7月11

 

           现场确认时间:7月12-7月15

           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5

 

           考 试 时  :10月25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建于1962年的政治系。现涵盖公共管理、政治学两大学科,具有从本科教育到博士教育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成立于2007年,招收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人员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教师团队由教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具有理论修养和行政管理经验的多位省、市、区等政府部门领导为兼职教授。中心采取双导师制,为每位MPA研究生配备校内专业导师和在公共部门任职的校外实践导师,并设有“实践导师教研室”MPA教育中心着力打造精细化MPA品牌,其核心课程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培训、培养要求设置的。大力推广案例教学,中心在传统案例教学方法基础上又开发出桌面演练教学法,参会介绍经验时获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参会老师的好评。在首届全国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评选中,中心推荐的9篇原创教学案例中有4篇第一批直接入库,案例参评及入库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中心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沟通交流,以丰富的科研成果和扎实的教学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服务。

一、办学特色

办学理念:以质量为核心,公共精神和职业化的人才培养为根本,打造品牌,精细化内涵发展;

政府支持:省市主管部门多次发文委托华侨大学开展MPA教育培养;

服务地方:利用地缘优势,服务于地方政府及非政府部门,培养高级公共   管理人才;

师资力量:聘请校内外名师授课和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专题讲座,建立学术和实践双师制;

课程安排:案例教学与讲授相结合,阅读思考与完成作业相结合,使所学知识及时消化;

案例教学:在课堂上通过桌面演练、角色模拟、讨论争辩、教师点评与理论概括等手段,增加了研究生的课堂参与度及知识理解与应用能力;

课外活动:拓展训练、联谊活动、参观考察、小组讨论等方式促进同学间的沟通与交流;

学术交流:与境内外相关高校密切联系,合作互访,参与全国性MPA研究生交流活动;定期组织MPA研究生前往境内外著名高校访学交流;

搭建平台:华侨大学校友会和MPA联合会与各级政府密切合作,架起交流沟通平台。

二、培养模式

(一)目标与方向

培养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基础,掌握基本的分析方法及技术,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动态,适应在公共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培养方向有: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侨务政策与管理、教育行政管理。

(二)课程设置

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境外经验引进与境内本土化相结合、传统经典与现代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突出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能力的提高;基础课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和电子政务等;专业课主要包括宪法与行政法、非营利组织管理和公共经济学等。选修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危机管理、城市公共管理、领导科学与艺术、侨务政策与管理、公共伦理等。实践课程包括团队合作与拓展训练、学术活动、社会调研等。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综合运用教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注重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培养环节的工作。

3.通过建立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发挥集体教育培养的作用。  

4.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应少于36学分。课程学习采取不脱产方式,授课时间一般每月相对集中上课一次,安排在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以面授为主。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是培养单位理论导师,另一位是来自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管理者。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经过开题、研究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送审评阅和答辩、电子检测等环节完成。

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并通过电子检测后,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三、报考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6237月11

考生于623日—7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712—15

考生于712—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与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一致)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的安排及准考证等事宜以现场确认点的通知、要求为准。

  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报考学院,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

  3)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现场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第二阶段(复试)时需交至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审查。

(三)考试安排

1.全国联考时间:1025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上午8:30-11:30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2下午14:30-17:00   《英语》

备注: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安排在复试时举行(复试在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2.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复试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复试、录取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申请: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资格审查时间:

预计在2016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到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本批次报名、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于20164月入学。

六、招生数与学费

2015年计划招生75人。学费全程共39000/生,可分三年交清或一次性交清。(如有变动,以当年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为准;学费中均不含教材、资料费。)

研究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招生联系方式:

1.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主页:http://mpa.hqu.edu.cn

2.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箱:mpa@hqu.edu.cn

3.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教锯楼214办公室    

4.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电话: 0595-22693725、0595-22693726  陈老师